轉知:請各校於寒假期間確實督導所屬人員辦公紀律及差勤規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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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
幹事兼人事管理員
張貼日期: 2025-01-15 09:27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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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寒假期間仍常有民眾至學校洽辦業務,為維持學校正常運作 ,請依「教師請假規則」、「彰化縣各級學校教師出勤注意事項」及「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加強勤惰管理注意事項」等相關規定辦理並落實執行。
- 各類人員差假均須依前開規定事先辦妥差假手續(含系統作業),且經學校核准後,始得離開;縣府將不定期派員查勤,如經查有未依規定請假而擅離職守,或假期已滿仍未銷假,或請假有虛偽情事者,均以曠職論。
- 另各校人員請假、出差亦應依規定妥善安排職務代理,以維公務之正常運作。